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好耆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捐助章程
 
 
第一條

本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、民法、老人福利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組織之,定名為「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好耆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」 ,以下簡稱本中心。

 
第二條
本中心以發展老人福利機構事業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業務為宗旨,辦理下列業務:
一、辦理老人福利機構事業。
二、辦理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業務。
三、辦理其他符合本中心設立目的之相關老人福利事務。

 
第三條
本中心主事務所設於臺中市梧棲區南簡里星美路197、199號。